根据《四虎
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结合四虎
实际,现就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开展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认定基本条件
1.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。
2. 有本学科副教授、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,或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。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,1968年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学位。
3.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,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,近三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,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、教材(前2位),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;近三年需承担科研项目且有经费进账,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(前3位)或主持研究生教研项目。
4. 应能指导研究生检索、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,作为团队成员参与过指导研究生。
二、审核程序
1.在学院内通知宣传,传达四虎
及研究生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。
2.符合条件的导师于10月1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2025年度新增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》,附相关教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(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)。